第169章 刘得华参演-《文娱:开局和天仙妈妈闪婚!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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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余乐点点头。

    这选角没毛病,郭涛那张脸,天生就带着股子倒霉催的小人物气质,演个憋屈的保卫科科长正合适。

    第二页。

    道哥——刘华。

    也没问题。

    也没问题,原班人马。

    余乐继续往下翻。

    手指突然停住了。

    第三页。

    角色:国际大盗麦克。

    拟邀演员:刘得华。

    片酬:800万。

    空气凝固了三秒。

    余乐抬起头,看着缩在墙角的宁浩,表情有些精彩。

    “你疯了?”

    余乐指着那个名字。

    “这是谁?刘得华?那个唱《忘情水》的刘得华?”

    “对……就是那个天王刘得华。”

    宁浩吞了口唾沫,声音有点虚。

    “那个……老板,是这么回事。我那天喝多了,寻思着既然咱们预算充足,不如玩把大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就把剧本给华仔的公司发了一份。本来没报希望,谁知道……”

    宁浩猛地一拍大腿,脸上露出一种中了彩票的狂喜。

    “谁知道他居然回信了!说他对这个剧本很感兴趣!这个角色,他说很有挑战性!”

    “但是……人家毕竟是天王,这片酬……”

    宁浩小心翼翼地伸出八根手指。

    “八百万。这已经是友情价了。”

    余乐盯着那张纸。

    脑子里飞快地转着。

    前世,《疯狂的石头》是刘得华投资的“亚洲新星导”计划里的项目,宁浩拿着刘得华给的300万,拍出了这部神作。

    这一世,因为自己的介入,蝴蝶翅膀扇动了。

    自己成了投资人。

    而刘得华,竟然成了这部戏的演员?

    让一个在红馆开演唱会的天王,去演一个被奸商坑得只剩裤衩、最后还被下水道井盖卡住的倒霉杀手?

    这画面……

    简直太美了。

    这哪里是超预算?

    这简直就是捡了大漏!

    八百万买个刘得华来演喜剧,这噱头放出去,光是票房预售都能把这钱赚回来!

    “老板……要是觉得贵,咱们就换人。”

    宁浩见余乐半天不说话,以为他心疼钱,赶紧找补。

    “其实我有备选,连晋也不错,便宜,好用……”

    “换个屁!”

    余乐猛地一拍桌子。

    宁浩吓得一哆嗦,差点跪下。

    “签!马上签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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